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塌樹與風險管理

~~ 有人話, 覺得香港的社會風氣變得民粹, 大聲有理 !! 批評有理 !! 卻越來越少人用理性去分析一件事 ~~

話說小弟 (有幸 ??!!) 獲公司垂青, 要長進、要學習,  所以早前被安排上了一個有關 “風險管理 – Risk Management" 的課程.

現在就當學以致用, 用風險管理的概念去評論今早某報頭條的塌樹新聞。

事件: 塌樹擊中單車漢 頭撼地命危 (星島日報 報道)2010年6月15日 星期二 05:30
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100614/3/impf.html

赤柱 發 生大樹倒下壓死女大學生後,沙田 圓洲角昨發生大樹倒下 傷人的嚴重事件,一棵懷疑遭真菌侵蝕五年的大樹,未被有關部門及時發現,昨晨突然倒塌,樹枝打中一名踏單車途經的居民,引致失平衡倒地,頭部撞及石屎渠邊 重創垂危,家人表示要追究責任。

蔡妻傷心表示,事件並非意外,而是人為疏忽,政府經一次血的教訓仍未足夠,現在只希望要回家人生命,不想再有人死。

家屬的指控是可以理解的, 就當傷者為大、就當政府「超錯」…… 但要碰巧在塌樹這個「時」&「空」的一剎那間經過樹底, (或許)被擊中, 再碰巧頭部撞及石屎渠邊 ……. 這位仁兄實在是「超唔好彩」 !!

風險管理 – Risk Management 的理論是:

風險 = 發生事故的機會率 x 事故的嚴重性

我想大家不會拗發生 “被樹仆死" 的機會是極低的; 但嚴重性呢 ?? 現在有人受了重傷, 大家當然會話非常嚴重啦 ! 未出事前呢 ?? haha

經中外學者研究, 管理風險的其中2個方法:

1. 最好的方法: Avoidance – 避免事故發生 (simple MATH: 當機會率 = 0, 就即是沒有風險)

2. 最常用方法: Risk transfer –  風險轉移 (如不能避免發生, 就將風險轉移到其他人/事身上)

例子:

康文署 副署長鄭錦榮昨晚表示,該署管理七十六萬棵樹,工作人員主要用肉眼觀察樹木是否有問題  ….. 鄭並強調工作人員有經驗和資深,以目視方 式檢查樹木,是符合國際做法。

>> 康文署已將風險轉移: 因為署方已依照 “國際做法" 由 “有資深經驗" 的工作人員檢查樹木。 現在出事了, either 是國 際做法錯, 或是有 資深經驗 的工作人員錯, 康文署沒有錯 !!

不過,康樂事務職員總工會主席張兆榮表示,署方為加快完成檢查,要求前線員工只用肉眼檢查樹木,希望重新以正常方法,讓員工有足夠時間檢查樹木,而部門人 手與樹木不成比例,就如「出事」的沙田區,僅有四人負責全區巡視,顯得嚴重不足。

>> 勞方亦不會任人魚肉, 前線員工沒有疏忽, 只是"沒有足夠人手/時間檢查樹木", 問題轉移到 “資源不足" 身上。

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政府未有吸取教訓,王指涉及樹木管理部門仍各自為政,發展局轄下樹木辦未能發揮統籌職能,以集中優勢處理樹木問題。

好嘞, 如果大家真係認為 “塌樹扑親人" 是非常嚴重的事, 而政府應該 “吸取教訓", 咁即係要加增加資源, 加人手/儀器啦 …… 淨係康文署都有76萬棵樹, 這項 “德政" 應該可以協助香港推低失業率 !!

但如果納稅人唔想paid呢 ……. 我們還有 “最好的方法" – Avoidance ,  即是:  沒有樹 >> 就不會塌樹, 從此政府就寧柱莫縱, 所有病樹、疑似病樹一概 “殺無赦" …. 總之越少樹即是越少機會塌樹, 越少機會俾人鬧。

大家想揀邊樣呢 ??

又或是, 大家各安天命, 俾雷擘又好、俾塌樹扑親又好、遇上地震海潚又好 …… 實屬不幸。

沒有投訴, 政府一定懶得做野, 不用風險管理, 天下太平 !!

分類:炭亂噏
  1. Teddy Mo
    16 六月, 2010 於 1:22 上午

    香港而家,發生咩事,都係政府既錯.中五毒男唔讓巴士坐位,係政府既錯,政府九年免費教育唔教人格科目.正義女士開聲幫忙,係政府既錯(因為中五毒男會話,政府無保護我既尊嚴,雖然我唔讓位,但俾人責罵會好傷我心,政府唔立法保障被人鬧,政府錯). 如果能力許可,我會離開香港啦!

    • 16 六月, 2010 於 10:32 下午

      我半夜三更語無倫次, 第二朝睇番都唔知自己想寫咩 ~~ 你都可以get到我想講的 haha, 知我者莫若八神也 !!

      我想, 又未必需要離開香港, 雖然這種社會氣紛很討厭.
      但反過來想, 只要我們做本份, 教好仔女「基本野」如禮貌、責任心、理性思考 …. 將來出到社會, 佢地已是超班馬.

  2. 16 六月, 2010 於 10:12 下午

    炭,雖然同意你這篇,但由於我工作需要,對香港樹木的情況多了了解之後,我開始明白香港塌樹以及傷人並非純天然的天災,其中亦有人禍的因素;政府真的要負上部份責任的。

    雖然香港人口密度高,有意外的比率理論上會較高;但本港很大部份樹木在種植規劃(例如種得太近路,又或種得太密其實都令樹木生長得不健康;而先天不足而不健康的樹,病的機會自然較,塌的機會亦隨之增加)及保養方面(例如會因為阻路而被有關部門剧去一些橫枝,但原來,由正式樹藝師去做,樹木傷口感染的機會較由一個不知名但好平的普通技工去做,是低很多很多。)都做得很差的。

    錢是一個問題,但很多都是態度及知識問題;有很多改善的辦法其實與有無錢是没有關係的。

    • 16 六月, 2010 於 11:05 下午

      Good point !
      我其實又唔係想話 “政府無責任", 我非常同意這是"態度及知識問題"。 事實上全香港 (*不只政府) 對樹木一向都冇認識、冇規劃、冇保養, 簡單一句就是 “天生天養、自生自滅"

      而重點是, 我始終覺得 “塌樹仆死人"個機會率真係好低, 如果要額外用好多$$去處理這個問題, 我覺得唔值。 我尋晚急急出這篇, 就因為我估今日實會有1、2份報紙會出頭條去鬧 ….. 站在道德高地, 說 “人為意外一次也嫌多" 有幾難呢 ?? 而為著他們的"正義", 要我們負上代價, 我覺得好唔抵 !!

      坦白講啦, 大家都明政府的運作&思維, 佢地真係會用嗰2個方法架 :
      1. Risk transfer – 請一大班專人睇實d樹,
      2. Avoidance – 所有病樹、疑似病樹一概有殺錯冇放過 ….
      唉 ~

      P.S. 因工作需要, 個個地盤我地都要 “處理" 幾棵樹, 有時間會在另一篇再寫.

  3. 17 六月, 2010 於 6:44 上午

    下次不如帶埋小朋友一齊出泥玩啦!小朋友有伴玩之餘,我地又可以吹吓工作嘢...我都好想同唔同崗位既人交流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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